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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2020年种植业工作要点》,那么,2020年种植什么最有前景呢?一起来看看吧!
2020年种植什么最有前景?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种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指出要大力推广绿色生产方式,促进种植业持续发展,因此2020年种植绿色食品大有前景。
2020年种植业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脫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巩固种植业发展好形势,确保小康之年粮食和农业丰收,具有特殊重要意义。2020年种植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部署,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坚决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推进种植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抓好种植业稳定发展各项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脫贫攻坚战圆满收官奠定坚实基础。
在目标任务上,突出“守底线、优结构、提质量”。“守底线”就是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坚持稳字当头,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确保三大谷物面积稳定在14亿亩以上、口粮面积稳定在8亿亩以上,确保2020年粮食产量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优结构”就是继续优化种植结构。巩固区域结构调整成果,调优品种结构,提高产品品质,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质量”就是推动种植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推广绿色生产方式,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打造区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条,提高种植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一、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确保小康之年农业丰收
(一)全力稳定粮食生产。实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调整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总额稳定,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稳定农民基本收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完成8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和20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创新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遴选发布一批绿色高质高效粮食作物新品种和新品牌,集成示范一批粮食生产全过程高质高效技术模式,以良种为基础、以机械化为载体、以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建设生产全程机械化、投入品施用精准化、田间管理智能化的标准化生产基地,提升粮食生产科技水平。
(二)保持棉油糖合理自给水平。完善棉花、油料、糖料扶持政策,力争棉花面积稳定在5000万亩、油料面积稳定在1.9亿亩、糖料面积稳定在2400万亩。加快推广陆地中长绒棉、“双低、双高”(低芥酸低硫甙、高产高油)油菜和国产自育甘蔗优新品种,集成推广绿色轻简化高效栽培技术模式,因地制宜推进全程机械化生产,降低用工成本,提高质量效益。
(三)保障“菜篮子”产品稳定供应。稳定蔬菜面积,保障供应总量平衡,促进季节、区域、品种结构均衡及质量安全,特别是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等“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抓好南方冬春蔬菜生产,稳定北方冬季设施蔬菜面积,稳步形成品种互补、档期合理、区域协调的供应格局。集成推广壮苗培育、节水灌溉、精准施肥、轻简化栽培等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技术模式,提高蔬菜生产科技水平。加强对关系民生的26种大宗蔬菜、5种水果市场价格和产销形势的监测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产销衔接,引导科学种植、顺畅销售。
(四)推进科学防灾减灾。研判全年农业气象年景和灾害发生趋势,制定防灾减灾预案。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推进种植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加强灾害监测,密切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沟通会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和作物生育进程,制定抗灾救灾技术指导意见,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重灾区,开展指导服务,推进科学抗灾。加大救灾支持,尽快恢复生产,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五)抓好草地贪夜蛾防控。压实防控责任,建立部门指导、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防控机制。制定防控预案,针对西南华南、长江流域、黄淮海玉米和小麦产区,分区提出对策措施,提早做好物资和技术准备。加强监测预警,组织开展区域联合监测,加密增设测报网点,确保西南华南边境地区、迁飞扩散通道、玉米小麦等作物种植区全覆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推进科学防控,按照治早治小、分区分时、全力扑杀的要求,聚焦重点区域,加强分类指导,大力开展统防统治、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确保草地贪夜蛾不大面积连片成灾、危害损失控制在5%以内。
(六)加强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推进植物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完善重大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网点,提升监测智能化和标准化水平。组织实施防病治虫夺丰收行动,突出抓好小麦条锈病和赤霉病、水稻“两迁”害虫和稻瘟病等暴发性、迁飞性、流行性病虫害防控,确保重大病虫总体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百县”创建活动,提高统防统治覆盖率。着力抓好柑橘黄龙病、苹果蠹蛾、马铃薯甲虫和金线虫等重大植物疫情阻截防控,推进海南、甘肃等良种繁育基地检疫联合执法行动,强化疫情监测与检疫监管。
(七)压实地方稳产保供责任。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严格考核评分标准,加大支持粮食生产投入的分值比重,推动主产省提高产能,非主产省提高自给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要保持基本稳定。研究建立粮食生产监测预警机制,科学确定分省粮食自给目标和底线要求,加强跟踪分析和及时预警,压实地方政府责任,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推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到实处,提升大中城市蔬菜自给能力。
二、持续推进结构调整优化,提升种植业供给质量效率
(八)巩固结构调整成果。巩固“镰刀弯”地区结构调整成果,防止非优势区玉米面积大幅反弹。提升优势产区玉米产能,确保全国玉米面积基本稳定。继续实施大豆振兴计划,加大对大豆高产品种和玉米、大豆间作新农艺推广的支持力度,大豆面积稳定在1.4亿亩,建设40个前瞻性、引导性新品种新技术集成展示与试验示范千亩片,示范带动大豆单产水平和油脂蛋白含量提升。因地制宜在黄淮海和西南、西北地区示范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模式,拓展大豆生产空间。积极发展长江流域油菜生产,扩大黄淮海地区花生种植。
(九)积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果菜茶、食用菌、杂粮杂豆、薯类、中药材、蚕桑、花卉等特色产业。优化布局结构,根据资源禀赋、生态条件和产业基础,构建与资源环境相匹配的生产布局。优化产品结构,根据市场多元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增加更加丰富多样、优质安全、营养健康的绿色优质产品供给。开展低氟茶品种筛选和栽培技术推广,在边销茶主产区建立一批示范低氟茶园。进一步落实《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认定认证一批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引导中药材生产向道地优势产区集中。
(十)稳步推进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实施轮作休耕试点面积3000万亩以上,以轮作为主、休耕为辅,扩大轮作、减少休耕。稳定东北地区玉米—大豆为主的轮作面积,重点扩大长江流域和黄淮海地区水稻—油菜、玉米—大豆或花生等轮作规模,适当扩大西北地区小麦—薯类或豆类、玉米—豆类等轮作规模。逐步退出地方积极性不高、试点效果一般、三年试点到期的休耕任务。
三、稳步提升种植业质量效益,助力产业扶贫农民增收
(十一)促进粮食发展质量提升。调优品质结构,大力发展优质稻米、专用小麦、优质食用大豆,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加强产销衔接,鼓励实行订单生产、定向收储,实现优质优价。举办全国性优质稻米、专用小麦品质品鉴宣传推介活动,公布一批优质高产、食味品质好的口粮品种和品牌,打造一批原粮优质化、加工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的粮食精品强镇强县。
(十二)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加销衔接,大力发展订单生产。鼓励龙头企业建设加工示范基地,促进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支持各地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种植业全产业链,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依托国家棉花产业联盟(CCIA),推动“技术方+生产方+需求方”一体化布局深度融合,建立高品质棉花生产基地,创响“CCIA”国家棉花品牌。在苹果、柑橘、葡萄等优势产区,打造一批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推行“一份合同+一个基地+一套标准+一支队伍+一张保单”的生产模式,发展休闲采摘、观光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挖掘种植业增收潜力。
(十三)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完善农药肥料标准体系,再组织制修订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加快制修订一批肥料安全性标准、农药产品和检测方法标准。加快集成组装一批标准化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鼓励新型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农药安全使用监督检查,加大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超范围使用农药、不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等问题的查处力度。推进科学用药,促进环境友好型绿色农药替代传统农药,减少农药残留,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十四)扎实推进产业扶贫。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立足资源优势,加大对特色扶贫产业支持力度,加快推进长效扶贫产业发展。实施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技术模式集成示范项目,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力推广标准化绿色生产技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促进节本增效、增产增效。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组织种植业专家组深入贫困地区开展技术指导,加大特色产业技能培训,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支持贫困地区开展特色产品产需衔接,开拓产品销售市场,提高扶贫产业质量效益。
四、大力推广绿色生产方式,促进种植业持续发展
(十五)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深入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行动,确保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保持化肥使用量负增长。夯实测土配方施肥基础,继续开展测土化验、肥效试验和化肥利用率田间试验,运用区块链、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系统挖掘测土配方施肥十五年大数据,分区域、分作物提出科学施肥意见。推动农企合作,科学制定大配方,推进配方肥落地。选择300个粮棉油生产大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集成推广水稻侧深施肥、玉米种肥同播、小麦一次性施肥等高效施肥技术和新型肥料产品,示范带动全国化肥减量增效。系统总结“十三五”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经验做法,探索形成化肥减量增效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和工作机制,实现更大范围推广应用。
(十六)深入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实施范围向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区域倾斜,试点作物从苹果、柑橘、蔬菜、茶叶向其他具有地方特色、节肥潜力大的园艺作物拓展。积极探索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结合,在果菜茶优势产区内的畜禽养殖大市开展替代试点。创新工作机制,推动试点省完善先建后补、考评结合、奖惩并用等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开展有机肥积造施用全过程、托管式、专业化服务,优化肥料结构,增加有机肥施用。加快修订有机肥料农业行业标准,开展施用风险评估,探索建立有机肥原料正面清单制度。
(十七)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深入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确保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保持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实施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行动,继续创建100个绿色防控示范县,重点推广生态控制、生物防治、理化诱控、蜜蜂授粉等绿色增产技术和新型植保机械,扶持发展植保专业服务组织,推行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开展“百万农民科学安全用药培训”活动,加强技术指导,推广精准高效施药、轮换用药等科学用药技术,着力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
(十八)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按照控制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提升用水效率的要求,集成推广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根据水资源禀赋,调整种植结构,推行适水种植,示范推广蓄水保墒、集雨补灌、垄作沟灌、测墒节灌、水肥一体化、抗旱抗逆等旱作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在华北、西北等旱作区建立220个高标准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区,辐射带动旱作节水技术大面积应用,示范区水分生产力提高10%以上。
(十九)探索开展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会同生态环境部制定印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情况监测调查。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因地制宜探索回收模式,划分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和使用者的回收义务,鼓励使用者自发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引导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服务。落实《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指导意见》,探索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加强试点经验总结,宣传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有序开展。
五、强化行业管理和体系建设,提高种植业工作效能
(二十)全面加强农药监督管理。加强农药生产、经营管理指导,开展农药产销用信息监测。积极稳妥推进高毒农药淘汰,选择2—3种高毒农药开展风险评估论证,适时采取禁用措施。推进农药质量追溯体系和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药生产经营行为。开展农药经营标准化服务门店创建活动,示范带动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安全生产督导,督促指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春秋季举办两期全国性农药管理专题培训班,重点培训省级农药管理、执法监督和重点市县人员,指导各地做好技术培训。
(二十一)加强肥料监督管理。强化用肥需求预测分析,建立流通部门、行业协会、大型企业定期会商机制,及时发布肥料市场价格动态、关键农时肥料供需形势分析等监测信息,有效服务农业生产。开展有机肥料、土壤调理剂等产品安全性风险评价。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组织开展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十二)优化行政许可审批。按照国务院“放管服”要求,进一步优化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和行政审批,提高农药审批质量。完善农药登记审批“绿色通道”政策,为生物农药、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和企业兼并管理创造良好环境。优化农药进出口管理服务,推进农药登记试验数据互认工作。推进肥料行政许可审批改革,优化安全性风险低、生产成熟、质量稳定的肥料产品登记程序,严格管理有安全性风险、如出质量问题会对作物生长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可逆危害的肥料产品。规范国外引种检疫审批,健全风险评估制度,保障引种安全。完善“全国农业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强化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国外引种检疫在线申请、全程办理、动态跟踪功能,实现许可事项“一网办理”、生产调运全程可溯。
(二十三)推进种植业法规体系建设。推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出台,尽快制定配套规章。举办全国性病虫防治法规培训班,普及宣传《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修订《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制定《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管理办法》。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法》立法进程。
(二十四)推进规划编制和重大课题研究。围绕种植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种植业体系,编制《全国种植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明确“十四五”种植业发展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编制《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做好农药生产布局、产能规模、产品结构和政策措施等顶层设计。组织开展粮食生产支持保护政策等重大课题研究,增强政策的精准性和指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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