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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马奔腾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遗孀金燕,被小马奔腾股东之一建银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银文化”)告上了法庭,一审判决金燕负债2亿元。被告金燕告诉记者,这是源于一份“对赌协议”,“是先夫与外界签署的‘对赌协议’,我并不知情。”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按金燕的说法,她成为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有史以来额度最大的案件,仅诉讼费就高达上百万。
小马奔腾,曾是圈内红极一时的影视公司,巅峰时期,投拍不少知名影视剧,其中包括《历史的天空》《甜蜜蜜》《武林外传》《建党伟业》《将爱情进行到底》等。
2011年,小马奔腾以实际控股人李明的个人名义签署了一份《投资补充协议》(即金燕所称的“对赌协议”),小马奔腾向投资方承诺,公司在规定日期前上市,则皆大欢喜;若失败,不仅需赔付投资方投入的4.5亿资本,还需支付高额利息。
2014年1月2日,小马奔腾董事长、创始人李明突发心肌梗塞离世。仅仅20天后,遗孀金燕匆匆上任,接替李明担任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职位。同年,金燕被公司董事会罢免。
案情: “为什么要我承担? ” 丈夫签“对赌协议”后离世,亿元债务落遗孀身上
2011年3月,小马奔腾以高达7.5亿元人民币的规模开启新一轮融资,创下了当时中国影视业融资纪录。据报道,当时一位投资方表示:“小马奔腾项目有40多家机构参与竞投,几乎就是抢来的。”
这个“抢”字,将彼时小马奔腾炙手可热的风头,表现得淋漓尽致。同时期,小马奔腾实际控股人李明和其姊妹李萍、李莉三人,还与这轮投资中的领投公司建银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天津)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投资补充协议》:若小马奔腾未能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实现合格上市,建银文化则有权要求小马奔腾或李萍、李莉、李明中的任何一方一次性收购所持小马奔腾的股权。
“同时,还要另附10%的年复利息。”金燕解释,建银文化投资小马奔腾4.5亿,若上市失败,按照协议内容,小马奔腾或李萍、李莉、李明中的任何一方不仅需要偿还4.5个亿,同时还要偿还每年10%的“利滚利”,按此计算,总金额高达6.35亿。
李明突然离世,其所涉债务便落在了遗孀金燕头上。“当年的‘对赌协议’,我没有签字,巨额的投资款项,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我甚至都没有持有过小马奔腾的股权,这一切为什么要我来承担?”金燕说,“直到被推到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位置,我才知道了‘对赌协议’的存在。”
李明突然离世后,当时的小马奔腾即将崩盘。金燕不是没有努力过,她告诉红星新闻记者,2014年10月自己举债7个亿,打算将本金还给建银文化,“那是保本之举,只有这样才能保住小马继续奔腾。”然而,这项决议却并没有被董事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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