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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李明为直接债务人,据“24条”金燕担连带清偿责任
据了解,目前小马奔腾方面,新CEO已全面执掌公司。小马奔腾方面品宣总监表示,李莉、李萍现已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对于原公司董事长遗孀的经济纠纷,他表示:“债务纠纷和公司没有关系。实际上,公司不能作为商业对赌对象的,整个对赌事件和小马奔腾没有任何关系。”
同时,记者从该品宣总监处了解到,金燕的原告建银文化,目前依旧是小马奔腾第二大股东。据报道,2014年11月18日,“IPO对赌”的另一方建银文化,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提起仲裁,裁决结果为:小马奔腾董事长李莉、董事李萍姐妹俩接手战略投资者建银文化持有的股份,支付建银文化股权转让款6.35亿元。同时,李明作为这笔债务的担保人,对这笔债务有担保责任,李明去世后,这个担保责任就落在了金燕头上。
而今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否认了李明对债务的担保人身份,并将这笔债务认定为李明本人的债务,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24条”,“对赌协议”中李明的债务,认定为其与金燕的夫妻共同债务。
记者从金燕提供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上看到:“根据建银投资公司的起诉书,其诉讼请求为:要求判令金燕在0164号裁决书所确定的,案外人李萍和李莉向建银投资公司连带支付股权回购款的义务在2亿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一审判决认定:债务指向家庭经营,属夫妻共同生活
今年9月,金燕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被判负债2亿元。按照“对赌协议”,李明、李萍和李莉三兄妹,需共同承担共6.35亿。李明突然离世后,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里的规定,金燕替代了李明的位置,成为被负债人。
金燕告诉记者,她在1993年与李明结婚,婚后丈夫的事业一路顺遂,对于丈夫的事业,她并不太了解,“婚后我们有了孩子,家庭才是我的重心,我也同时经营着自己的事业。”
丈夫离世后,生活急转直下。金燕表示,她在北京的两处房产已被查封,“现在我和女儿、妈妈一起租房子住。丈夫的遗产,实际上也只有一百万。”面对生活的变故,金燕表示自己只能接受,但她无法接受自己一夜之间被负债高达数亿元的判决结果。
对于案件中的焦点——这笔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问题,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上这样解释:“首先,夫妻共同生活并不限定于夫妻日常家庭生活,还包括了家庭的生产经营活动,案涉债务即属于李明在经营公司时产生的债务……其(指李明)负担股权收购义务的前提,显然是为了期望小马奔腾公司上市带来的经济等多方面的利益,毫无疑问,该利益亦将属于金燕,故案涉债务的产生指向家庭经营活动,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一部分。”
收到判决书后,金燕加入了一个有着200多人的“24条公益群”,在这个群里金燕结识了很多和她有着相似遭遇的女人。
“为什么一份我毫不知情,也没有任何签字授权的‘对赌协议’,最后却需要我来偿还呢?”金燕不敢想象。目前,金燕已向北京高院提起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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