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2月6日,在中国债券信息网看到的一封公告显示,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西国际电力)分别收到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的电子邮件通知,公司三级子公司未能清偿相关债务,并要求其履行连带担保责任 。该公告落款日期为2月5日。
据山西国际电力披露的违约情况,涉及的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金 339.12 万元 ,债权人系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债务人系国锦煤电,按照 双方于 2013 年 8 月 29 日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及该合同项下《租 赁附表》等,国锦煤电应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向工银金融租赁有 限公司支付到期租金 339.12 万元未能清偿。
涉及的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租金 2824.19 万元,债权人系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债务人系国锦煤电有,按照双方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及 其全部附件,国锦煤电应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向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到期租金 2824.19 万元未能清偿。
涉及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银行承兑汇票 1086.21 万元 ,债权人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债务人系国锦煤 电,按照双方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签署《银行承兑协议》,渤 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为国锦煤电签 发票面金额为 228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 2018 年 1 月 26 日,应付票据款 1086.21 万元未能清偿。
山西国际电力表示,国锦煤电由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与美 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按 51%、49%比例投资设立,主要负责运营交城 2×300MW 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由于经营业绩不佳,发生持续亏损,公司融资能力进一步受到限制,致使上述到期债务未能清偿。
- 我的微信
- 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
- 福利特权微信公众号
-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