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希亮人物评价有哪些?陈希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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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希亮(一○○○~一○六五),字公弼,青神(今属四川)人。仁宗天圣五年(一○二七,《宋史》作天圣八年)进士。知长沙县,徙知虔州鄠都。皇佑元年(一 ○四九),知滑州。又知曹州、庐州,改江东、河北提点刑狱。嘉祐二年(一○五七),入为开封府判官。出为京西转运使。英宗即位,迁太常少卿。治平二年卒,年六十六(《宋史》、《东都事略》均作六十四)。有文集十卷,已佚。事见《名臣碑传琬琰集》中集卷三一《陈少卿希亮墓志铭》,《宋史》卷二九八有传。

陈自幼聪明好学,16岁时离家求学,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他与其侄陈庸、陈谕同中进士,时人称“陈家三俊”。陈一生在外多处为官,善察民情,清政廉洁,《宋史》称其“为政严而不残,不愧为清官良史”。

陈任长沙知县时,当地有名海印国师的恶霸和尚,因常出入章献皇后娘家府第,广结权贵,仗势占人民田,夺人园林,庶民敢怒而不敢言。陈知情后,不惧权贵,惩治海印,收其强占的民田园林退还民众,县人为之震动,赞颂不绝。

陈任湖北房州知州时,房州竹山有名党军子的大盗,杀人越货,极其猖獗。供奉官崔德赟奉令缉捕此盗。崔缉盗不得而枉杀山民向氏,并袅首南阳伪称党军子。陈希亮识破此冤案,将崔德赟收监后流放通州。后陈捕杀真党军子于商州,县人大快。

宋嘉佑二年(1057),陈任开封府判官,进行因三司事务繁忙,命陈兼任“开拆司”。时荣州(今四川荣县)产,曾有十八口盐井卤水枯竭,当地税官不顾盐户疾苦,照常收税,盐户破产,被没收财物抵税者计300余家。陈知情后,责令地方官退还盐户被没收财物,并酌情减免盐税,深受盐民拥戴。

陈任陕西凤翔知县时,适逢当地饥荒,陈令粮官借发官仓粮谷十二万石赈济,粮官深恐难于回收,陈以身担保,使粮谷得以借发。秋收以后,民众主动归还,咸感其德。

北宋时,汴河改道流往宿州(今安徽宿县),后汴河之桥被洪水冲毁。其时在宿州的陈希亮为此亲自设计建造了一座横跨汴河、用巨木架空而成的“飞桥”,既便利行船,又消除了过去“水与桥争”之患。为此,朝廷下诏褒扬陈希亮,并推广此“飞桥”建造法。此建桥法是当时世界桥梁建造史上绝无仅有的,中国艺术瑰宝《清明上河图》中,便画有此类“飞桥”。

宋英宗即位后,陈希亮退官归隐,不久逝。后朝廷追赠陈为工部侍郎,其遗作有《陈希亮文集》10卷,以及《钩易图辩》、《制器尚象论》等书卷。

历史评价

白面青天陈希亮

士之不廉,犹女之不洁。不洁之女,虽功容绝人,不足自赎;不廉之士,纵有他美,何足道哉!

——[宋]真德秀

陈希亮(999—1063),字公弼,眉州青神(今属四川)人。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中进士,被授为大理评事,后又担任知州、知府、转运使等地方官达三十余年。嘉祐二年(1057),赴开封府任职,官至太常少卿。为官期间,陈希亮善察民情,清正廉洁。北宋文学家苏轼敬佩其为人,撰有《陈公弼传》,称颂他“清劲寡欲”、“严而不残”。

提起青天大老爷,人们自然会想到“立朝刚毅”的黑面青天包拯,殊不知北宋时期还有个被百姓誉为“白面青天”的清官,名叫陈希亮。

陈希亮出身平民之家,其祖上三代都不曾入仕。陈希亮年幼丧父,饱尝了世态炎凉,然而幼年的不幸成就了他过人的胆识和理政的才华,养成了他体恤民众的爱心。在陈希亮十六岁那年,因家中拮据,兄长要他去催讨一笔三十万钱的利息,以作为他与两个侄子的学费。可到了债户家,陈希亮了解到,债户因穷苦还不起那笔钱,如果硬逼着还钱,那债户可能会家破人亡。于是他便自作主张,当众将债券付之一炬。此举惊动了四方乡邻。

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陈希亮与他的侄子陈庸、陈谕同时中了进士。一家叔侄三人同时登科,又一次震动了四方乡邻。为旌表这一特殊的荣誉,乡邻们在陈家的大门口立了一座牌坊,上书“三俊坊”三个大字。

陈希亮登科后,被授予大理评事,出任长沙知县。就是从这一刻起,陈希亮开始用自己的言行书写了“白面青天”的传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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