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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的话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无犯罪证明申请书和据无犯罪证明办理情况而定所需的其他材料,具体的相关资料如下
汕头无犯罪记录证明资料
一、因招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吸收新党员,申请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派员调查的,持单位介绍信、调查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2、单位发调查函的,盖单位印章。
二、公证机构因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申请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证部门介绍信;
2、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证和居民身份证;
3、被调查人员公证事项申请书。
三、公民因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活动,申请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应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社区居委会及社区民警调查意见;
4、拟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活动相关证明材料。
汕头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流程
居民办理
1、凭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到当地的村委会或村政府开具无违法犯罪前科、劣迹证明;
2、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确认;
3、派出所受理后通过调查核实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出具相关证明;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出具。
在校师生办理
在校师生因出国(境)公证、就职、申请教师资格证等原因,如需办理无犯罪证明,可参考以下流程。
1、先确认档案是否在学校,然后到校保卫处办公室申请,并领取无犯罪证明(存根)》和《无犯罪证明》表格,填写个人信息,并将存根联及时交保卫处;
2、持《无犯罪证明》至所在单位、院(系),由主管人填写证明内容:在校表现、有无犯罪行为记录等。主管人签名后须加盖所在单位、院(系)党委公章,然后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领取公证表格;
3、将填写好的《无犯罪证明》送至保卫处审核,确认无误后由保卫处填写并盖章;
4、持校保卫处审核并盖章的表格至派出所审核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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